现在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两年了。由于该公司自今年6月开始支付工资,拖欠工资长达7个月,并从去年1月起扣除工资的10%作为定金。自从我去年1月上班以来,社会保险一直以现金支付。一个月的假期被占用,并且每年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自愿申请辞职,我能得到什么合理的法律赔偿?请详细列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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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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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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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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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