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深圳的一家展览公司工作。我于7月4日开始工作,并于9月5日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说那天我不必上班。本应在本月19日支付,但老板没有给我。我向老板索要工资,他说他会扣除一个月的培训费,但我从加入公司的第一天起就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我甚至付了印制名片的钱,现在老板已经明确表示他不会在八月份结算我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
-
-
-
劳动者干了几天后单位应当发放工资。只要有事实
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有无劳动
合同或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