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有一个女儿,监护权属于我前妻。我每个月都按时支付赡养费。现在我再婚了,我现在的妻子有和我一样的探望孩子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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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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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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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