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电动汽车,在慢车道上正常行驶。有一个人走在我前面。当我遇到我的车时,我摔断了手脚,他也摔倒了。我们一起去了医院,但我没有处理我的皮肤损伤。他的头部有瘀伤,已经住院五天了。他已住院观察。现在医院已经进行了复查,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出院,也可以再观察两天,但患者家属认为他们应该至少停留10天半。这应该如何处理?我应该负全部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6 2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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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报警处理,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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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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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您是怎么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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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立案后由交管部门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车辆有保险的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交管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然后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不能调解的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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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