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术教练。我在任职期间与所在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现在我辞职了,正常地离开了。在保密协议中,你不允许在当地找到与原单位竞争的工作,也不允许自己开设博物馆。保密补偿金据说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是我寄的。我有这些。请问,这份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05-05 1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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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有效,保密义务产生于知悉秘密,而不是签定保密协议。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
商业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
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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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生效。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协议。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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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的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协议,如果劳动者违背保密协议的,是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的。保密协议是不可以约定无期限保密的,因为这在实践操作中是很困难的,同时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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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