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第二次开庭,原告不出席,是否按撤诉处理

离婚
2022-05-05 11:5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者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者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时原告可以撤诉,但是,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