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试用期内,我提前10天辞职。我一直说要招募人才,让他们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招到人,但我真的不想这么做。我能直接离开吗?

2022-05-05 12: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劳动者辞职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走人的,需要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做好工作交接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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