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婚前欠我的钱,婚后我还签了他的借条。如果我离婚或者他死了,我还需要承担这笔钱吗?

离婚
2022-05-06 09:4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 一般来说,就算是借款人死了,借款人借的钱仍然是需要偿还,可以由借款人的配偶偿还。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夫妻离婚且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如何追债具体要看债务的性质。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即使离婚,未死亡一方也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债权人也可以向生存一方要求偿还债务,若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则由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清偿,另一方没有清偿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