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餐馆工作。我不想在那里工作。我找到了辞职的理由。老板有两三天没给我钱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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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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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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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
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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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