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4月18醉酒驾驶的以后还能不能增驾大大型牵引车或客车驾驶证吗?

2019-03-26 14:5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饮酒和醉酒的标准问题。《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做了明确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造成事故,最轻也要被吊扣驾照3-6个月,并罚款500-2000元,同时拘役15日以下。
    楼主提到的司机,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不仅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还要终身吊销驾照,并赔偿被害人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
    如果有逃逸行为或者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那就更严重了。

  •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无证驾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受害人有经济损失的,还要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