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辞职报告已经发布了,这里说让我直接去,工资会结算,但法律上说让我提前30天,如果公司让我去,我能拿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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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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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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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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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