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2017年11月,我在一家私人工厂工作。我口头告诉厂长工资是2500元。12月1日,我付了1000元。厂长说我每个月20号领工资,但我还欠1500元。12月20日,我来到工厂索要工资。厂长和会计告诉我,当工资单准备好后,他联系了我,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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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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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