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陕西省吴起县工作时,由于工伤,他的右手食指短于一节,被评定为9级残疾。在治疗期间,他停止了工作,留下了工资。公司承担所有医疗费用、押运费用和其他费用。我想问一下,公司还需要为这种情况支付多少费用。

工伤索赔
2022-05-07 20:0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凡是被认定工伤后,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产生的费用,都可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职工被鉴定伤残后,享受的补助项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