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租了一个月的房子,还成立了一家托管公司,但现在还不到一个月。他们说房东想收回房子,让我们提前搬出去。他仍然没有支付违约金。相反,他们说我们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他说这不是他的过错,而是房东的过错

2022-05-08 04:3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是否承担违约风险,取决于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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