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一座正在建造的新楼。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现在开发商把它卖给这些业主。这合理吗?《物权法》是否规定地下停车位应归所有人所有,

2022-05-08 10:4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
  • 你好,按规定要看是什么情况的停车位,比如《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那么这里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售卖或出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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