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婚前欠我的钱。当有人婚后来索要借条时,我也签了名。如果我离婚了,我还需要还钱吗?或者他死了。我还需要还钱吗?

离婚
2022-05-09 07: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借钱的,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该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来说,就算是借款人死了,借款人借的钱仍然是需要偿还,可以由借款人的配偶偿还。可以向其继承人申请还钱。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夫妻离婚且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如何追债具体要看债务的性质。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即使离婚,未死亡一方也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债权人也可以向生存一方要求偿还债务,若属于夫妻一方债务则由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清偿,另一方没有清偿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