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案件如果有人员死亡和多人受伤,一般对死亡人员怎么赔付

2019-03-26 22:5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后致人死亡的,具体赔偿,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得出答案: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肇事后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是要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那么,在肇事后自动投案的,可以减轻刑罚。肇事后自动投案认定:
    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
    120、999),保护现场。  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 (一)填补损害
    填补损害,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救济手段。通过赔偿损失,使受害方的权益得到尽可能的弥补。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面对于受害方因离婚而导致的可以用财产进行直接衡量的物质损害给予直接弥补;另一方面,对于精神损害,虽然不能用财产衡量,但以财产方式进行弥补也尽可能地将离婚为受害人带来的伤害降至最小。
    (二)精神补偿与抚慰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抚慰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补偿和抚慰双重功效。夫妻本是特定人身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具有亲密的感情关系,一旦一方受到对方的外遇侵害,其精神打击之大。因此,由过错方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有助于受害人恢复身心健康。虽然精神损害难以用财产弥补,但财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人的需要,至少可以保证受害人在正常的婚姻关系解体之后又足够的物质条件去调整和缓和因此受到的打击,重新设定新的人生目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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