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工厂工作,然后我紧急辞职。当我第一次进入工厂时,我说我的工资的30%应该从我的紧急工作中扣除,但我没有说几个月。一开始,我要求35天的薪水。我们在5号付了薪水。如果我现在辞职,我应该扣除工资的30%两个月吗?这合理吗

2022-05-09 19:5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在实践中常常存在员工紧急离职的情况,员工主动离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单位,办理交接,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但如果员工没有提前通知,单位也不能因此扣发员工工资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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