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局做出工伤仲裁裁决书后,用人单位拒不签收,后登报公示 ,公示期满后 ,用人单位未到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工伤家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可以起诉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吗

2019-03-27 06:0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你们之间的仲裁协议时有效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无抵押的债权人应该是排在比较靠后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要求为,属于工伤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障、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报,伤者本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障及劳动部门申请工伤。
    并且如果单位不予申报,认定为工伤后,社会保险将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工伤待遇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