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套商品房,本该2015年12月31日拿产权证,至今没拿,开发商违约了怎么办?

2019-03-27 06:1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违约情形:
    (一)交楼缺验收证以及延期交楼。
    (二)交楼后与合同约定不符合。
    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
    但有时因为一些细小的质量瑕疵导致与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不符,则不应当看成是开发商的违约。
    (三)不合理收费。
    购房人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收费,哪些费用该收而哪些费用不该收。
    比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不能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业主也可自行办理)等等。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发生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
    (四)交楼后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推委责任,未及时修缮。
  • 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情形:
    1、交付不能。
    2、交付迟延。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 对于租房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通常房地产楼房房屋性质只有三种 1是商品房 2是 经济适用房 3是 廉租房,以个人的能力简单解释下:商品房是直接带大产权的 是随时可以上市买卖的。他有所有的买卖权 收益权等。
    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5年之内不不转卖,也就是没有房照(可以按原价转让)就是没有收益权 如果出售的时候 政府有优先收购权,5年以后可以上市转卖 但是交的税很多如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你房子现在卖的价格减去你买房子时的价格的20%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就是只租不卖的,是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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