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从信用社借了5万元,还清了2年的利息,延长了1年。后来,他没有还清利息,也没有还。他在2012年借钱,却无法偿还?

2022-05-10 10: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追讨借款。本案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证据的收集之类的
  • 可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的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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