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3000的基本工资和600的工作工资。2月24日上班,付了470,实际上应该付多少钱?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约定了两年的服务期限,现在准备辞职,要求我支付培训费。公司今年没有给我社会保险,还扣除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2022-05-10 14:3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
  • 双方约定有效的服务期条款后,在履行时有下列几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您好,您这边签劳动合同了吗?合同中是否有对于相关业绩的要求?您这边可以根据你日常的工资水平要求赔偿的。您可以直接与我详谈,若是公司违规辞退您,您是可以主张双倍的赔偿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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