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15万跟别人做餐饮,当时跟我写了借条 借款事由也是写的餐饮,然后利息是写的三分,约定实在2016年年底还钱,当时转账是直接转跟他们餐饮合伙人的账户里,然后餐饮他们亏本了,他跟他合伙人都闹翻了,我现在担心他不还钱,如果不还钱的话我可以凭借借条去起诉他吗

2019-03-27 08:5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首先,借条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需要给债务人合理宽限期; 其次,因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只有转账的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仍然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胜诉的概率会降低很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