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我和家人吵了一架,然后离开了!在她离开之前,婴儿一直在哺乳。离开后,我母亲带着孩子喂奶粉。现在快一年了!她见过那孩子一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我吗?此外,该女子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如果离婚了,我怎么能把孩子判给我呢

食品安全
2022-05-11 00:3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轮流抚养是可以判,如果轮流抚养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在法律上是可以执行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教育或生活质量,不建议轮流抚养
  •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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