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判15年,坐牢7年,减刑2.8个月,能不能办假释,,

刑事辩护
2019-03-27 09: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  减刑的程序:  
    1、由监狱公布,减刑的条件;  
    2、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出认罪悔罪书;  
    3、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在分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监区;  
    4、监区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在监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刑罚执行科;  
    5、刑罚执行科对案卷初审,不符合条件退回。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  
    6、上报法院进行裁定;  减刑后可以假释。但假释的条件是原判刑期过半,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不是减刑后的刑期过半。比如说,原判八年,已经减刑二年,需要实际服刑超过四年后才可申请假释。  假释后是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正常情况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和家人一起居住。  可以工作。可以结婚。但都要备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第十四条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
    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假释。根据上述规定,满足假释条件的由监狱管理部门向法院申报,再由法院依据材料作出是否假释的裁定。
  •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13年有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一半也就是7年,所以最多可以减刑6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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