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姑姑的小表弟几年前在香港开了一家公司。现在他已经申请破产,仍然无法偿还数百万美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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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之后有接收的其他企业可以跟接收企业主张债权,如果未有接收人而有破产管理人的话可以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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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公司倒闭清算的资产无法偿还债权人时,可以申请宣告该公司破产,应在公告期间申报债权,在清算完结之时债权可与其它债权一起得到部分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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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不想破产,可以自行进行清算,但是前提是企业可以承担全部的债务,即还没有到资不抵债的程度,如果清算过程当中,发现企业全部资产仍不能偿还企业全部债务,那么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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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