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份横穿马路时被车撞倒,造成胸部四根肋骨骨折,手脚多处擦伤,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出了医药费只愿赔一万元,请问我这个事情除了医药费大概要赔多少钱?

2019-03-27 10:29: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肇事事故后,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如果经过交通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依照上述解决办法进行处理事故即可。
  •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全责方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在保额内保险以司会全额赔偿。全责方需要有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 对于这种情况,我的建议是: 第一,收集相关主张赔偿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和交通费等,对于误工费、营养费等可以暂时高点估算。如果可能构成伤残,那么带起诉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根据伤残情况再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第
    二、尽量与对方协商,即使对方态度强硬,也可以积极协商。当然了,同时也要做好起诉准备,比如收集相关车辆、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的信息。
  • 被车撞骨折的,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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