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属单位是一个单独的单位。它从去年10月开始工作。它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前,所有的工资都是按数量计算的。从4月份起不会发放,也不会说明具体工资是多少?我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能要求他付给我双倍的工资吗?你能去劳动仲裁处起诉他并要求赔偿吗?

2022-05-11 23: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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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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