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礼结束后按照习俗同居,没有登记,因为男人有了新的,他又提出离婚,他还想要彩礼,这个彩礼能回来吗?法律支持吗?

离婚
2022-05-12 06:4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
  • 在一般情况下,彩礼赠送了是不能返还的,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