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不满18岁。年初,我去南通帮别人打包行李。八月底,我的家人让我去上学。所有的手续都办完了,但老板的房子不走。我在那里工作,没有和老板签任何合同。老板说我要到年底才会给钱,但我的家人在九月初与他们进行了协商。他的家人说,只要他们帮他完成这个月,他们会让我在10月1日回家,给我很多钱。但在10月1日,他的家人说我已经多年没有工作了,他的家人只能给我35%的工资。当时我很生气,但我没有表现出来。在我对老板说这些话之前,我用手机拍下了总账和账簿的照片,并上传到了手机空间。当他们发现后,我意识到相册已经没有加密。然后老板的姐姐和另一名员工说我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他们说他们可以起诉我。我不知道这是否侵犯了别人的隐私。然而,在我不同意之前,他们把我的包翻过来拿走了我的票。所以他们也侵犯了我的隐私?后来,我准备上车。房东太太发了一条信息,说我挑起了不和,说我心肠很好,说我很坏,还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他的家人说他们一分钱也不给我。如果我的工作按他们当时说的50%计算,扣除我支付的17%后,将剩下8700多个。如果按35%计算,应该还有5600个。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理由要求我的薪水吗?

2022-05-12 15:43: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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