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最近,我做了司法鉴定来评估残疾水平,但结果出来后,我对鉴定书上的判断不满意。我能再做一次司法鉴定吗?如果需要重新评估,是否需要重新支付评估费?

2022-05-13 11:5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鉴定部门赔偿
  • 您好,视具体情况而定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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