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别人小腿腓骨撞的粉碎性骨折现在动手术里面加的钢板,对方要去做伤残鉴定,伤残赔偿金是保险公司出还是我出。我车全险。所有的赔偿大概多长时间能下来。赔偿金保险公司是给我还是直接给伤者。(费用都是我先垫付的)

2019-03-27 14:2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
    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一般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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