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馆工作了40天。我要求在中间休假五天,预付了500元。5月1日,因为我想回老家建祖屋,我在5月1日直接给老板打电话,说老板同意了,所以我直接离开了。但一个多星期后,老板出于各种原因突然扣了钱。没有薪水。他还说我的账户里不到1000元。他们同意每月2500到3000英镑。我做了40天,但他告诉我各种扣减,然后他没有给我薪水。最后,只有几百美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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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克扣工资的处理办法是:在收集好相关
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可以到当地的
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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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