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骑自行车撞人了。我去医院检查的时候说没事,赔了一点钱。三天后,他说骨折了,让我再理赔。我应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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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
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遭受骨折等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伤害行为人承担人身
损害赔偿责任。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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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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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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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