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关于哺乳假的规定吗?你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2022-12-14 21:0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有具体的相关规定

  •   法定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都享有哺乳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劳动部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
      
    (1)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
      
    (2)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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