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餐厅上班??前两天与我们的大堂经理发生争执??我控制不住情绪发火了??我的大堂经理就说不需要我这种人??我就收拾东西回家了??今天我去结算工资??可是他们说我没有一分工资可拿??我是这个月一号与她发生争执的??可是上个月的工资是这个月十号发??今天他们却说我无故离岗??没有工资??拿他们餐厅的规定来跟我说??超过三天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我上个月的工资他们真的有权利不给吗我控制不住情绪发火了??我的大堂经理就说不需要我这种人??我就收拾东西回家了??今天我去结算工资??可是他们说我没有一分工资可拿??我是这个月一号与她发生争执的??可是上个月的工资是这个月十号发??今天他们却说我无故离岗??没有工资??拿他们餐厅的规定来跟我说??超过三天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我想问一下??我上个月的工资他们真的有权利不给吗?你好 我在一家餐厅上班??前两天与我们的大堂经理发生争执??我控制不住情绪发火了??我的大堂经理就说不需要我这种人??我就收拾东西回家了??今天我去结算工资??可是他们说我没有一分工资可拿??我是这个月一号与她发生争执的??可是上个月的工资是这个月十号发??今天他们却说我无故离岗??没有工资??拿他们餐厅的规定来跟我说??超过三天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我想问一下??我上个月的工资他们真的有权利不给吗?

2019-03-27 19:0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一个月过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付清工资。
    若公司不发工资给您,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请求公司付清工资外,因为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还可以请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 员工离职,那么单位是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结清那么员工是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有选择离职的权利。两个月未发工资的,可以考虑离职。
    公司两个月没有发工资的,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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