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与一家设计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由于该项目为政府财政项目,合同规定,设计费只有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如2017年10月30日未到,由我公司支付)。后来,在收费表中明确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支付,因此,只有在财政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设计费。现在哪一个应该占上风?

2022-05-15 17:55: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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