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一份加盟合同,合同已到期。合同中有3000元质保金,公司不退理由需提供质保金收据,可合同中有没有标注需提供收据才能退的说明,请问您我该如何解决谢谢

2019-03-27 20: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
    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 你好,怎么解除加盟合同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赔偿  在下列情况下,总店有权在通知加盟店后实施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无需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加盟店违反合约中任何条件;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未经总店书面同意而在另一场地经营与货品相同的产品(无论任何品牌);加盟店的任何股东或职员企图阻止任何总店授权人士进入加盟店的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加盟店未得到总店事先书面同意利用总店拥有的任何商标制造、经营、分销货品;加盟店破坏商标的商营及形象;加盟店有损害总店商业信誉的行为;加盟店在其范围内从事任何零售货品以外的商业或非商业行动;加盟店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仍未缴纳合约规定的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项;加盟店未经总店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业务或将零售价定为超过总店准许的价格;加盟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加盟店在合约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合约被终止之后,约定期限内,总店有权免费收回按合约由总店免费提供给加盟店的所有物品。
    如加盟店不遵守合约的任何条文或违反合约的任何条款而导致总店单方面取消合约及终止提供产品给加盟店,总店将保留向加盟店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合约期满不获续期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加盟店必须做到:支付应付的款项给总店;停止经营,并不可对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总店的一部分;停止使用总店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将有关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与总店及加盟店有关的宣传材料、营运守则、经营手册、文具、发票、表格、设计图样及记录退回总店;将所有关于总店及加盟店名称的宣传招牌拆毁;将仍持有但未付款给总店的产品退还总店;继续遵守合约的条款,特别是有关保密的责任;遵守其他条款(基本上是总店对加盟店的限制)。
    禁止  加盟店的经营者在合约期间及合约到期或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可直接或间接地经营、参与或涉及任何与加盟店销售货品的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任何在合约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总店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原来的单位;不得招揽总店或其他加盟店的顾客。
  •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
    单位解除时,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时,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有权得到未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