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期间,单位一般支付1500元基本工资。扣除五项保险和一笔基金后,只剩下几十元。你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不发放生育津贴是否合理

2022-05-16 19:2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与的补偿,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因此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单位应当为其补齐生育津贴和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原先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换单位在符合条件时也是可以领取到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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