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我打电话给我们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他个人是否能交纳,因为我的社保是公司交纳的,所以我的住房公积金也要公司交纳,但是我公司一直未给我们交纳住房公积金,像这种情况,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强制要求的,如果是强制要求,那我是否可以投诉。

2019-03-28 05:4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个人离职后想要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
    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
    0.2%),生育保险(
    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
    0.5%-
    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 ,个人1680*8%=
    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
    16.8, 个人1680*
    0.2%=
    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
    0.25%=
    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
    0.8%=
    13.44; 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
    252.1,个人2521*2%+3=
    53.42。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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