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外国警察无缘无故地逮捕了。被拘留37后,我获得了保释,等待审判。我被拘留了5000元。一年后,我打电话给我退还押金。我无缘无故地受到了怎样的委屈。我应该如何赔偿我。当地拘留了三天。在路上走了两天后,我几乎辗转反侧了40多天。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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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拘留、逮捕,都要书面上通知家属。刑事拘留39天后可以问办案部门具体情况。刑事拘留一般为37天,39天已经超过最长的刑事拘留时间。通常情况下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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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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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找警方问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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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