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互相推搡和殴打时,会对对方造成轻微伤害。这也被认为是故意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22-05-17 10:5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 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应综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一)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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