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自阆中市。如果村民不同意乡级和村委会对个人土地的争夺,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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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如果程序合法农民不同意也要按规定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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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以不同意不合法的征地。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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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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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