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套一的房子,才住了四个月,房东就说要收回去住,让我搬,我不想搬,也不想要她的违约金,我可以继续住吗

2019-03-28 08: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一、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但若是继续租给别人,在同等条件下,先前的承租人应该有优先承租权。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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