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我的一个朋友,他借给我10000元。她撕碎了借条。现在她不承认欠我钱了。我该怎么办

2022-05-18 09: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人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搜集其他的证据,比如录音证据或者找证人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不承认债务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存在债务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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