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医院,被打了7天。警方发布了一项裁决。对方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拘留五天合适吗?我的欠款和医疗费用需要收回。法院会裁决多久?我能要求法院拘留另一方吗?我能被拘留多久?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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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综合全面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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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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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诉》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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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