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丈夫的叔叔向我岳母借了很多钱做工程。其中一个是从高利贷中借来的。他从30万中得到28万。当他去借钱时,他说他是担保人,但当时大家都看不清楚。最后,被告上了法庭,在借款人身上签了字。我丈夫和岳母成了借款人,我丈夫的叔叔成了担保人,现在高利贷要求我们还钱,但钱没用。它被我丈夫和叔叔拿走了。现在我丈夫和叔叔找不到其他人了。我们该怎么办?已经三年了。当时,当我借钱时,它表明我丈夫和岳母为他提供担保,并在三个月内还清。现在钱被他拿走了,没人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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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没写明是担保人,你就是借款人。你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过,这笔借款早已过还款期,对方一直没起诉,有可能已经过了
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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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