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所在地在农村的非农业人员动迁得到的补偿和农业户口一样吗

2019-03-28 11: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际上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在土地被征收后,统一支付给作为被征地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如何分配属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
    或用于公益事业,或分配给村民等。”
  • 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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