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由于只是车辆受损严重,人无伤亡,修车需一个月,对方需要支付我方的误工费吗?

2019-03-28 11:32: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损失赔偿处理步骤:
    1、打电话报警,请交警来判断主次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书,同时通知你的车的保险公司,现场拍照取证。
    2、双方各自开车到4S店,后由4S店对车辆的损失估价,并由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定损后维修,可能会有差价,差价部份是指你的险种不够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要由你补齐差价。
    3、车辆维修完毕后,你陪同对方车主到4S店取车。这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你的保险公司和对方维修车辆4S店没有合作,这种情况你得先垫付维修车资,拿到发票后到保险公司报帐。另一种情况是,4S店和你的保险公司有合作,若定损有有差价的话,你补交差价部份,双方签字,对方提车开走。
    4、若对方不依不铙,车辆维修好后还要你赔偿损失如误工,打车费用这些什么的,你无需理会,你可告知他,你不会再出费用,让他到人民法院起诉你就是了。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规定。《解释》二十条: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对于交通事故中,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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