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音乐厅喝酒,因为吵架而和另一群人打架。他们先动了手。我们有七八个人。其中一人手臂骨折。我们有两个人,一个受了轻伤,另一个受了轻伤,服务员受了轻伤。警察局拘留了我们三人。他们说我们中只有两个人打架并拘留了他们。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在聚众斗殴,还是故意伤害罪。如果你解决了索赔,你需要陪同什么?如果你被拘留,你需要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22-05-19 13:3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斗殴打架双方不一定都要拘留,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况区分责任,如起因、造成的后果,是互殴还是故意伤害他人等,情节较轻的经调节可有效可不予处罚
  • 打架双方是否都要拘留,不能一概而论,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况区分责任,如起因、造成的后果,是互殴还是故意伤害他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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